广西首个!来宾“禁烧令”再升温!
每年收获季节过后
田间地头经常出现焚烧秸秆等行为
你知道吗
这种行为不仅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污染大气环境
还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露天焚烧秸秆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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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制度层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9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批准了《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来宾成为广西首个颁布秸秆禁烧相关管理条例的设区市。
来宾市位于广西腹地,为明显的季风气候地区,是全国、全区糖料蔗主产区之一。近年来,除受地形、气候因素影响外,秸秆露天焚烧(以甘蔗秸秆为主)是导致该市空气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据统计,来宾秸秆理论资源量达470万余吨,可收集资源量330万余吨,秸秆总量巨大。受传统耕作方式、农时、成本等方面的影响,加之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高,露天焚烧秸秆的情况屡禁不止,污染了环境,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宾哪些区域禁止焚烧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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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来宾市各级人民政府针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效果不够明显,也还没有形成长效化、系统化、制度化的机制,根据该市实际,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十分必要。”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介绍,来宾市人大常委会从2020年初启动该立法项目,条例分为总则、秸秆露天禁烧、秸秆综合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共三十五条,紧扣秸秆露天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围绕露天禁烧管控、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等主要方面设置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源头防控、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的原则。
据来宾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镇波介绍,针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涉及面广、管理对象众多、规范事项复杂、监管主体分散等问题,条例立足实际,规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 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齐抓共管,形成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合力。
针对秸秆综合利用,条例从综合利用要求、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利用方向等方面进行规定。特别是针对甘蔗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条例对甘蔗种植与砍收新模式、甘蔗秸秆台账制度 、甘蔗秸秆收储运体系进行了规定,并对制糖和相关企业秸秆综合利用设置了相关倡导性的规定,从而建立了从甘蔗种植、砍收到甘蔗秸秆储存、运输到综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从制度层面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奖惩方面,条例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投入,鼓励举报秸秆露天焚烧的行为,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阻碍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综合微观来宾
编 委 | 李远生
主 任 | 韦祯祯
编 辑 | 叶梦莹